凌國文‧禁賭沒有國陣與民聯之分
2010-06-20 19:12
千呼萬喚,馬華公會早前終於表達了他們“贊成賭球合法化”的立場。同一天,吳啟聰在〈言路版〉發表了一篇題為〈禁賭從民聯執政州開始〉的評論。
馬華遲來的立場與吳啟聰的文章未必有任何關聯,可是前後對照,卻可以得出一個值得關注的結論。
馬華公會一向以代表我國華裔同胞為己任,既然代表華裔,那就肯定不能違背大部份華裔的立場。在賭球應否合法化的課題上,馬華公會在表達自身立場前,有否考慮過大部份華裔的立場?而大部份華裔的立場是甚麼?早前由3家本地中英文媒體針對賭球應否合法化所進行的網上投票結果,或許可供參考。這3項民調都不約而同顯示,過半民眾反對賭球合法化(其中一項民調的反對票數更高達87%)。而吳啟聰也在其評論中寫道:“禁止賭博目前在我國更是大勢所趨、民意所向”,顯示吳啟聰的看法緊貼民意。
馬華在這樣的民意背景下贊成賭球合法化,如何展示該黨與華社同在的決心?更甚的是,如何體現首相上台以來所倡導的“人民優先”理念?
當然,我相信馬華會長理事會在作出贊成賭球合法化的決定時,還是以人民利益為依歸,因為他們相信“這是一個控制非法賭球活動的方法之一”。然而,經驗法則告訴我們,好心往往做壞事。在政府尚無法制定一套有效打擊非法賭球活動的全面策略及方案的當兒,支持賭球合法化,到底如何有效“控制非法賭球活動”?
馬青總團長魏家祥獨排眾異,堅持反對賭球合法化的立場,顯示馬華這個“控制非法賭球活動”的妙方連自己的青年團領袖都無法說服,要如何說服廣大民眾?
吳啟聰在評論中提到,“禁止賭博與否應該是屬於州政府的權限,而州政府也有權力關閉一切形式的合法賭博場所”,並以此為依據,認為如果民聯州政府擁有堅持到底的禁賭決心,就應該在其執政州屬落實全面禁賭。
這是一個本末倒置的觀點。須知有權發出賭博執照的是中央政府,賭博執照的稅收大部份也上繳中央政府,可是禁賭的重任怎麼卻全數落在民聯州政府的身上?
既然吳啟聰本身也認同“禁止賭博目前在我國是大勢所趨、民意所向”,那就更不應該一面包容國陣中央政府發出賭博執照,一面卻要求民聯州政府被動地落實禁賭。這不但治標不治本,更是對強者以寬,對弱者以嚴,簡稱雙重標準。
首相納吉上任以來,極力倡導“以民為先”,而且“政府轉型計劃”更是如火如荼地進行著,吳啟聰不應該以簡單一句“一直以來,國陣政府在禁賭方面的表現確實是差強人意”就剝奪了國陣重新出發的機會。過去不等於現在,國陣過去做不到的,不代表他們現在也不能做。
既然禁賭是民意所向,我們就應該不分國陣政府或民聯政府,齊向兩者施壓,依據人民的意願,逐步落實局部禁賭,或全面禁賭的政策。第一步,就是拒絕(不是擱置)再發出新的賭博執照。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凌國文‧2010.06.20
或许人们会觉得这是一篇巴我两掌的文章,但我却非常乐意看到国文兄把这粒球又踢回了给国阵(或邀国阵一起踢),因此放上来自己的博让众人围观我如何“受刑”......
民联:“我禁赌!”
国阵:“那你就禁罗!”
民联:“你先禁......要不就一起禁!”
国阵:“现在讲禁赌的好像是你哦......”
40 comments:
树大招风。
马华本是枯树一株!
小弟只是一个无名小卒,国文兄的真正目标当然不是我,而是借我的名字和文章来消遣马华而已,马华确实是应该被消遣的!
启聪,你越来越有大将的味道了...恭喜啦!
我倒是觉得这篇文章没有把球踢给谁。内文写的是国阵和民联都有责任。
他提出了一个重点:马华赞成赌球,符合华社的主流民意吗?
我觉得你个人的自我防卫太重了,别人写的重点你都没读清楚就急着辩护,而且辩护的又有点离题。对不起,我是有话直说。
凌国文没有写“谁先禁”,他写的是双方都有责任,所以我觉得你的反驳有点狡辩的味道。
好,那我就稍微modify一下...
『這是一個本末倒置的觀點。須知有權發出賭博執照的是中央政府,賭博執照的稅收大部份也上繳中央政府,可是禁賭的重任怎麼卻全數落在民聯州政府的身上?』
他已经用“本末倒置”来形容了,意指中央政府比州政府更加有责任禁赌。
请容小妹说您一句“见树不见林”。本文从标题到内文都说明国阵和民联都有责认,我们对两者都要施压,可是你却只抓着其中一句来看,而且还是自我诠释。 作者写明的你不看,只着重自己诠释的意思,似乎看问题不够客观。
而且我觉得文章说得对,既然这是民心所向,为何国阵就不用跟随民意?
因为国阵原来并没有禁赌的意愿,你可以说在此举上国阵是违背了人民的意愿,我可从来未曾否认过这点。
我倒想看看,全面禁赌后的民联州,会是怎么样的一片太平盛世。
黑心地说一句,到时非法赌博如何猖獗(与禁赌前比较),人民有眼睛看的!
我知道很多人看到这里就心血来潮很想骂说:“是谁说合法赌博可以打压非法赌博的?”
试试便知!我个人认为,没有合法,非法赌博肯定更加生意兴隆!
所以这粒球变成“一起踢”了罗,满意了吗?
我觉得你回应问题,尤其是难题,总是有一副赌气的态度(或许是我敏感)。
违背民意的国阵你不写,跟随民意的民联你却要挖苦,那您到底要什么呢?
你必须了解我的个人立场:
我支持合法赌博,但并不鼓吹赌博。我认为合法赌博可以限制病态赌徒的赌博范围,但我也不否认合法赌博为普罗大众打开方便之门。
在没有有效控制非法赌博之前,合法赌博就依然有存在的必要,因为非法赌博制造的社会问题肯定更加严重。
在于赌球课题,我其实也是游走于合法赌球的利与弊之间,赞成和反对亦有理由,不过会比较偏向赞成。但前提是,如果能够有效控制非法赌博,合法赌博就应该走向灭亡。
我知道民意是反对合法赌博,即使我跟随了民意,也未必代表着我做出了我认为最好的选择。
看看禁赌效果便知,嘴巴讲是没有用的。
我尊重你个人的看法,可是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你要挖苦跟随民意的民联?还有Johor Umno,Gerakan和马青也赞成禁止赌球,为何你又不挖苦他们?
因为他们并没有权力在任何一片土地上实行全面禁赌,但民联却有4个州可以让民联这样做。
即使柔佛巫统也未必能成事,因为柔佛可是马华硕果仅存最强的州。
挖苦?其实你言重了,我只是顶不顺民联style的“仁义道德”罢了。
我也不认同民联的一些民粹作风,可是这次赌球课题上,他们跟随民意我倒觉得是做对了。而且大部份民意不赞成在发出一张赌博执照,但不是马上全面禁赌,不是吗?
所以我才觉得你是为了批评而批评。得罪之处请见谅。
这边厢说赌博如何邪恶,那边厢又说只要禁止赌球就可以了。
这种话,至少国阵说不出口,不然凯里也不敢公然挑战民联全面禁赌。
这种话,贵党的马青团不就说了吗?
所以我说,同样一件事,民联作的你就批评,可是自己人作了你却视而不见。
如果马青团有实行全面禁赌的权力,我也会大大声对他说:“那你就禁吧!”
我不是说过了吗?
你知道慷他人之慨,跟慷自己之慨的分别吗?
可是你说这种话国阵说不出口, 可是贵党的马青团确实说了呀!那你是说马青慷民联之慨?那真要不得!
那你就要看回去,马青到底是叫民联禁赌?还是叫国阵禁止赌球?
你扯得太远了!
我叫民联禁赌,就真的是慷民联之慨啦,因为我知道民联也不可能会慷这个慨!
马青团长说他不赞成赌球合法化,可是他没有说要国阵或民联禁赌,所以我也认,禁赌没有国阵民联之分。
我觉得魏家祥是以事论事,不像你为了批评而批评。
(我支持合法赌博,但并不鼓吹赌博。我认为合法赌博可以限制病态赌徒的赌博范围,但我也不否认合法赌博为普罗大众打开方便之门。)
我倒惊奇的是“合法化赌博”如何可以限制病态的赌博范围?顾名思义“病态”是有“病”了,如合法化是广大他们的赌博范围吧,又怎会“限制”了呢?况且是有病了,病人到时候随处可看到“病源”的话,病人不是更加吊瘾了吗?不会变本加厉吗?真是耐人寻味.
(在没有有效控制非法赌博之前,合法赌博就依然有存在的必要,因为非法赌博制造的社会问题肯定更加严重。)
难道是说赌徒在合法的赌博场所会比非法赌博场所来得理智?这是哪一门的理论啊?
(在于赌球课题,我其实也是游走于合法赌球的利与弊之间,赞成和反对亦有理由,不过会比较偏向赞成。但前提是,如果能够有效控制非法赌博,合法赌博就应该走向灭亡。)
合法化并不能解决非法赌球问题,因为它只是让在老鼠渠里赌球的人跑上来光明正大地赌,让不会赌球的人好奇跟着赌,如果后来被禁的话会循旁门左道下去赌,就好像人被吸血鬼吸了以后,就变成他们的人一般. 话虽严重,但仅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不赞成赌球合法化,跟我说的禁止国阵赌球,难道不是同一回事?
原本要禁赌的是民联,而民联也绝对有这个权力自行禁赌,然而民联现在却强制原本不主张禁赌的国阵一起禁赌,甚至还说国阵更应该禁赌。
以上所说的请问是事实吗?难道我真的是对着空气来批评吗?
我所谓的限制,是限制赌注,合法的总比非法的来得限制一点吧?那些债台高筑的病态赌徒,有多少成是非法赌博贡献的?
我说的社会问题,是倾家荡产,债台高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跟上面一样,这些社会问题有多少成是非法赌博贡献的?
我要坦承的一点是,合法赌博中的云顶确实是有非法赌博的杀伤力,因为可以借阿窿上云顶搏杀。不过合法赌球,我并不觉得如此。
各位大哥,明早八点还要开工的,鸣金收兵先,晚安!
只要是符合民意也符合人民利益的,不论朝野都应该跟随。所以我才认同凌国文这篇。民意要的是停止再发出赌博执照,可是民意好像没有要求马上全面禁赌。
对我来说很简单,只要是政府就应该符合民意,人民优先。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一直无法抛开门户之见,硬要诠释成为国阵先做还是民联先做。难怪你自己也承认自己是在慷民联之慨,如此思维,好像有欠周全。
难道合法化后就能解决病态赌徒?这是什么逻辑啊?如果合法化不能解决的话,何必将它合法化呢?合法化只会衍生另一层次的危机而已,因为它可以随处可得,跟云顶又怎能相比?你矫枉过正了.
One suggestion, before the gov approve or disapprove sports gambling, please work harder to get rid of Ah Long first. Ah long is the main culprit - the Hydra or all evils. If you manage to get rid of Ah Long, sports betting will be easier to control..... What say you?!
caroll,我之前已经说过,我其实比较偏向赞同合法。因为我认为合法赌博可以分薄非法赌博的市场,在一定的程度上减低非法赌博构成的危害。
我也知道民意是站在禁赌那边的,而我自己的意愿也违反了民意。
我也说了,口说无凭,现在万字禁不了,就只禁到冰山一角的赌球。我们就好好观察一下国内非法赌球活动的走向,才来下定论好吗?这点肯定没有任何门户之见。
ace,给你一个scenario问问你。
你隔壁有间合法万字店,而你也可以打电话去买非法万字。比如说你是个长期买万字的kaki,你去合法万字店是怎样个买法?你打电话买非法万字又是怎样个买法?
我曾经亲眼看过非法万字佬跟万字kaki讨“月账”,要开cheque的那种......
万字顶多是一百大一百小,那些非法赌球的,就是几千几千来下了......
我的立场,真的不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以上所说是我真正的立场。
大叶兄,请参考我去年年中的一篇文章《严打大耳窿》......
说实在的,我不懂得正式的赌球法,但是,如果合法化的话,不会的都学会了.之前政府说批准后,我听电台报告新闻说赌球的必要条件是什么,我才“学”到原来赌球是要这样赌的,后来“新闻”没有重播,我就忘了.
如果合法化后,肯定会招引很多“新生”,而且学到后,他们去赌非法赌球会更加得心应手.
要对付非法赌球的是需要左右开弓,一面要打击非法赌球,打击那些已经会赌球的;另一方面,防范不会赌球接触或学到赌球,所以要阻止赌球合法化,虽然说不能百分之百有效,但起码能够减缓,而不是美化或健康化赌球来防止恶化.
有些问题已经是根深蒂固了,还谈来做甚?而在大马赌球合法化算是新问题,趁还得及可以阻止就阻止,难道大家要做事后孔明?
ace兄,非法赌球其实是无孔不入的,以前我有一个中六同学,他在中五毕业过后就因为赊账赌球,欠下了两万多块的赌债,结果要他爸爸翻箱倒柜帮他还债。
中五毕业生,17岁罢了。
“有些问题已经是根深蒂固了,还谈来做甚?”我并不大赞同这一句说法。
谈爽就免了,我不会去烦恼无法改变的事实.
我当然知道非法赌球无孔不入,就好像地下万字般,但是,我不希望用一个问题来解决另一个问题而已,后来就会变成两个问题.
我的假设是,买了合法的,应该不会再去买非法;反之亦然。
如果以上假设成立,合法是可以分薄非法市场的,而合法就可以限制下注的范围。
为什么有合法万字还有人要买非法的?因为非法的赔率较高。
为什么要赌非法赌球?因为非法的没有限制,所以说,就算合法化还是不能解决问题,那为何要创造另一个问题的发生呢?
如果有人敢说合法化能一捞永逸解决非法赌球问题的问题的话,就另当别论,否则一切都是多余的.
合法化就为了分薄非法赌场的盈利?若因此创造更多赌徒的话,那代价未免高了吧?
你误会了我的意思。
我自己本身偶尔也是有买万字的(梦到真字的时候,不过没有开过),不过我鲜少买非法的,绝大多数都是买合法的。
我在合法买了我要买的万字过后,对我个人而言,就不可能再去非法买多一次。
而合法的出现,分薄了非法的市场,让人们可以在合法非法之间选择其一。
如果有了合法的出现,赌徒们依然还是为了高赔率和无限下注而情牵非法,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恐怕就只有警察才能够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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