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路:有人在“野”好辦事?
林冠英此番言論,可說徹底顛覆他以往恥笑馬華“當家不當權”的說詞。
林冠英之前一再稱謂馬華當家不當權,入不入閣都無所謂。如今難道林冠英以在野黨身分,就可令到內閣部長乖乖就範,幫他解決檳州問題?看來“有人在朝好辦事”,也要改口說成“有人在野好辦事”才行了。
這裡要拋出的一個問題是:朝野究竟要如何達致共識,造福人民?無可否認的現實是,基于政治考量,執政黨不會滿足在野黨所有需求,除了那些憲法賦予的基本權益。
沒得推搪分內工作
雪州大臣卡立不久前也不是鄭重宣佈,國陣選區一律不會獲得雪州政府的發展撥款;如今林冠英卻信誓旦旦說,只需一盞茶時間,就能說服內閣部長為檳州赴湯蹈火,其中奧妙,還待發掘。
話說回頭,即使國陣部長怎么敵視在野黨,也沒藉口推搪其部門本當承擔的工作,包括在野黨執政州屬的發展項目。可以肯定的是,“在野”不可能比“在朝”更方便辦事,這是不爭的事實。舉例來說,馬華和行動黨如果同時尋求內閣協助,一個是盟友(內閣成員之一),一個是政敵,試問哪個成數較高?
大馬華社經常慣性認為,現今華人擁有的一切權益理所當然,太過低估國陣華基政黨在執政黨內發揮的影響力。無可否認,國陣領導模式依然是以巫統馬首是瞻,毋庸質疑的是巫統在多方面的政策,仍須考量到馬華和民政的政治需要,絕不可能單單以馬來人利益為唯一出發點。有時候在野黨誇大式的“全部或沒有(All or None)”宣傳手法,人民必須採取理性過濾,而非一味盲從。
如何保全華人權益?
行動黨雖然經常揶揄馬華有沒入閣無所謂,但內閣或州行政議會清一色是馬來成員,沒有華人成員,那么馬來議員要如何瞭解華社的需要,給予華社最大程度的滿足?如果沒有華人成員,內閣和州行政議會裡對議題提出建議和反駁,又要如何保全華人權益?別認為馬來部長理所當然瞭解華社需要,我們捫心自問:對馬來社會又有多少瞭解?
更重要的是,在朝華基政黨在華社與政府兩者之間,搭建一座溝通橋樑。為何華社通常有問題要解決,都是尋求馬華協助,而非行動黨?因為馬華提供現成管道,能夠把華社的問題帶入政府部門體系內部,再從中斡旋促成其事。有朝一日如果民聯執政,行動黨也可扮演同樣的角色。
筆者嗤之以鼻的是,行動黨議員拒絕處理某項問題時,都會慣性地說:“我們不是執政黨,這不是我們的工作。”既然明知不是執政黨就不能為人民辦到事,又何必說“入不入閣都無所謂”的廢話?
(本版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吴启聪 中国报 14/8/11
1 comments:
还来马华在朝好办事这一招??上届大选用这招不是输到剩下底裤吗?
这次大选马华这个辱华党不去荷兰??我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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